本报讯(记者肖年红)“作为父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之一,继承公证书为何漏掉我的名字?”这是昨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田传平在电台《行风连线》直播室接到的第一个热线电话。 市民刘先生称,其父于2000年元月去世,遗留房屋一套,一半所有权归其母田某所有,父亲生前无遗嘱,我们有兄弟姐妹共5人。2001年6月25日,某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公证遗产仅由我弟弟和妹妹继承,而我和姐姐的名字没有写进公证书。此后,该公证处又同时出具另一份公证书,对母亲的另一半所有权赠予妹妹,这份公证书“没有公章和公证员名字”。刘先生还质疑,“该公证部门与纠纷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区,没有管辖权,为何还出具公证书?” 听取投诉后,田传平当场答复:“你反映的情况如果属实,这个公证确实存在问题,我们将立即调查。” 据记者了解,市司法局领导当日通知当事单位领导迅速赶到市司法局说明情况,并责成该单位认真组织调查,如确有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
| 让更多人成为“幸运者” | | 夏勇 | 昨天的连线中,第一个打进电话的市民投诉遗产公证。从市民反映情况看,公证过程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其一是违反管辖权限,跨区公证。其二是没有将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列入同一证明书。市司法局领导当场回答:如果情况属实,严肃查处。看来,把“148”搬上电台,司法局长亲自作答,还是很有必要。 领导亲自解答问题只能满足几个“幸运者”,关键还是要加强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都需要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保障服务的质量与公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夏勇
版次 03 版名 长江日报3版 栏目 要闻 日期 2005-05-20 专栏 聚焦行风
| 市司法局追查违规“公证” | | 撤销公证书处理责任人 | | 记者肖年红 | 本报讯(记者肖年红)“继承公证书已经被撤销了”,昨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决不包庇,对办证人员将严肃处理”。 本报5月20日3版报道《继承公证书为何漏掉我的名》,某公证处因跨辖区办证且遗漏了2位合法继承人,造成纠纷。据当事人刘先生证实,5月19日下午他已经收到该公证处撤销3份公证的《决定书》。 市司法局负责人说,“经调查,市民刘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一方面是因为当事人家属隐瞒真相,另一方面是办证人员调查不细致,不到位,造成疏漏。他态度鲜明表示:将对办证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也将采取一定措施弥补当事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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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1 栏目 长江日报互动广场 日期 2005/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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